关于转发《青岛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 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莱 西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治理,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经研究,自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时间及内容
专项检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
专项检查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全面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突出源头治理,化解欠薪风险。
二、专项检查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严格自查,及时纠正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行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2年5月1日至6月20日)。根据参建单位自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2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及时总结行动情况,各区市要将《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及总结报告于6月22日前通过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宏发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三、专项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专项检查高效推进。各区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年年搞、年年都一样”的松懈思想,切实把认识统一到此次专项检查部署要求上来。各区市要明确检查实施方案及检查名单,并于5月6日之前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宏发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各部门要全面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各项制度落实,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明确责任分工,定人定责、紧盯不放。对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 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加强统筹协调,挂牌办理,一查到底。
(三)加强督导问责。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市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各区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一旦发现不作为、不尽责,推诿塞责造成工作进展缓慢的,一律严肃问责,务求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8266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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